概述
- 临时禁制令是法院发布的临时命令,旨在完整案件审理前维持现状。
- 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“待审理的严肃问题”且“便利平衡”有利于发布该命令。
- 它们经常被用于阻止非法的董事会会议、防止股东股权稀释或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。
- “损害赔偿承诺”通常会被法院要求提供,对申请人而言具有重大的财务风险。
- 迅速采取行动往往是挽救公司价值与面临彻底损失之间的分水岭。
公司法“暂停键”的力量
在《2001年公司法》(联邦)框架下的公司法律环境中,纠纷的发展速度往往快于法院系统的处理速度。当案件进入最终听证阶段时,违规董事可能已经出售了公司的主要资产,或者大股东可能已经发行了新股,将竞争对手的持股比例稀释到微不足道的程度。
临时禁制令是一种衡平法上的救济手段,旨在防止这种“既成事实”的发生。它是法院发布的紧急命令,旨在维持目前的事务状态。在澳大利亚,授予这些命令的权力源自州最高法院及联邦法院的固有管辖权,并在公司事务中由《公司法》第1324条明确赋予(包括制止已发生或拟发生的违法行为)。
法律层面的双重考验
澳大利亚法院不会轻易发布禁制令。要获得成功,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套完善的双重测试标准,该标准见于 Beecham Group Ltd v Bristol Laboratories Pty Ltd 一案,并由高等法院在 ABC v O’Neill 一案中权威性重申。
1. 待审理的严肃问题 (A Serious Question to be Tried)
申请人现阶段不需要证明他们一定会赢得诉讼。但是,他们必须证明其主张并非无理取闹或无中生有。必须存在《Beecham》案所述意义上的合理成功可能性,方可正当化法院对对方权利的干预。在公司纠纷中,这可能涉及展示违反股东协议或董事违反信托责任的证据。
2. 便利平衡 (Balance of Convenience)
这是法院行使裁量权的地方。法官会问:“如果拒绝发布禁制令,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,是否超过了发布禁制令给受影响方造成的损害?”
法院会考量损害赔偿是否构成充分救济,并认识到其不足并非绝对前提,但属于高度相关的考量因素。如果潜在的损害是失去一个独特的家族企业或永久失去投票控制权,金钱通常被认为是不充分的,这使得禁制令更有可能被批准。
公司冲突中的战略应用
防止股权稀释
在《公司法》下的股东压迫案件中,控制方常见的策略是向自己或关联方发行新股。这稀释了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,通常会剥夺他们否决特别决议的权力。法院经常发布临时禁制令,以阻止这些发行行为,直到发行的公平性得到审查。
争议中的董事撤换
当董事会产生分歧时,一个派系可能会试图召开会议撤换某位董事,而不遵守正当的通知期限或公司章程要求。禁制令可以阻止会议的进行,确保公司治理保持有序且合法。
保护专有信息
在“内部突袭”中,如果即将离职的董事打算将客户名单或商业机密带到竞争对手那里,临时禁制令是“冻结”这些信息的主要工具。这通常会与“搜查令”(原称 Anton Piller 命令)结合使用,但该类命令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获准,以便在证据被删除前予以保全。
“刺痛”的条件:损害赔偿承诺
对于任何企业主来说,最重要的一点是理解“关于损害赔偿的承诺”。当你向法院请求临时禁制令时,法院几乎总是要求你承诺:如果后来证明你的主张是错误的,你将赔偿被告因禁制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。
例如,如果你通过临时禁制令阻止了一次公司合并,但六个月后法院发现你的主张毫无根据,而此时合并可能已经彻底失败,那么你可能需要依据损害赔偿承诺,对因禁制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这一要求确保了禁制令被用作合法的盾牌,而不是破坏竞争对手的战术武器。
实际案例分析:Re Marsella; Marsella v Wareham
虽然这个案例经常在信托背景下被引用,但其原则在涉及自由裁量权的公司纠纷中引起了深刻共鸣。在澳大利亚的各种公司案例中,如 Wambo Coal Pty Ltd v Sumiseki Materials Co Ltd,我们可以看到,当一方为了不正当的“法律外”目的而行使“法律”权力时,法院愿意介入。
在一个著名的实例中,有人申请禁制令以阻止召开年度股东大会(AGM),理由是所提供的通知涉嫌故意误导。法院裁定,股东之间潜在的混淆构成了“待审理的严肃问题”,且便利平衡倾向于将会议推迟两周,而不是允许一次可能被污染的投票发生。这突显了法院如何优先考虑公司程序的诚信,而非仅仅是行政上的便利。
律师视角:延迟的高昂代价
根据我们的经验,成功申请禁制令的最大敌人是“懈怠”(不合理的延迟)。如果你在周一发现董事挪用资金,但你等了三周才联系律师,又等了两周才向法院起诉,法官很可能会问:“如果这真的是紧急情况,你为什么要等五周?”
衡平法救助的是警觉的人,而不是在权利上睡觉的人。紧急申请通常需要几小时或几天内准备好的“宣誓书”证据。你采取行动的速度向法院传递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,即你所担心的“不可弥补的损害”是否真实存在。
总结
- 临时禁制令是在局势恶化前冻结现状的紧急工具。
- 你必须证明存在“待审理的严肃问题”。不是保证获胜,而是有一个扎实的论据。
- 法院在发布命令前会衡量双方潜在的困境。
- 你必须准备好提供损害赔偿承诺,这带有财务风险。
- 时机就是一切:延迟可能导致你的申请失败。
常见问题
获得临时禁制令的速度有多快?
在极端紧急的情况下,“单方申请”(仅申请人在场)可以在几小时内由法官审理,但须承担严格的全面披露义务。
获得临时禁制令是否意味着我赢了官司?
不是。这只是临时措施。你仍然需要进行最终审理,届时法院将根据所有证据做出永久判决。
如果对方无视禁制令会怎样?
无视法院发布的禁制令属于“藐视法庭”。这可能导致巨额罚款、资产扣押,甚至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监禁。
如果公司已经在清算中,我还能申请禁制令吗?
一旦公司进入清算程序,法律通常会对诉讼的提起或继续设限,并可能需要获得法院许可。通常需要获得法院的许可才能启动或继续任何行动,包括寻求禁制令。
申请禁制令的费用昂贵吗?
是的。因为它们需要紧急、高水平的法律起草和立即出庭,所以费用较高。然而,不采取行动的代价往往更高,例如失去整个企业的控制权。
我们如何协助
我们律所的团队在处理高压环境下的紧急公司诉讼方面经验丰富。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协助您:
- 在紧迫的时间内评估您的主张,以确定禁制令是否可行。
- 为最高法院或联邦法院准备紧急宣誓书证据和法律程序文件。
- 就“损害赔偿承诺”相关的风险提供法律建议。
- 在“回执日”听证会上代表您的利益,确保临时命令得以维持。
- 谈判达成和解方案,将临时的“冻结”转变为永久的商业解决方案。
当纠纷威胁到公司失控时,主动的法律战略是保护您公司利益最有效的方式。










